以公務預算先行挹注50億成立的「癌症新藥基金」,已經以暫時性支付專款啟動,基金讓許多病人適時地用藥,減輕病人負擔亦落實醫療平權,然而有鑑於目前基金僅靠行政預算暫行運作,預算來源不穩,為確保未來給付不斷炊,基金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完成「癌症新藥基金法制化」,明訂癌藥基金的財源、運作方式,於行政端、立法端推動癌症防治法修法作業。
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指出,近年台灣癌症治療面臨等待新藥健保給付的時間長,且給付限縮等,而新藥自費昂貴,即使治療成效良好,癌友也常因為高額藥費而被迫放棄治療。
為了減少患者因為經濟因素無法獲得及時醫治,台灣癌症基金會近年積極推動「台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」(TmCDF) ,以幫助癌症家庭並兼顧健保永續。2024年行政院為強化國家癌症防治策略、落實健康台灣願景,正式成立「癌症新藥基金」,並以癌症新藥暫時性支付專款施行。
實際受惠於基金的肺腺癌病友小蕭表示,半年多咳嗽、喉嚨發癢,原以為只是新冠後遺症,直到連呼吸都困難才確診為第四期肺腺癌。因不敢讓85歲高齡母親擔心,她努力維持工作,假裝日常如常。起初化療每次自費五千多元尚能負擔,但聽聞免疫治療一年藥費高達百萬時,一度覺得等同「宣判死刑」。所幸在醫師與個管師協助下,她於6月1日基金上路後成功申請,8月起展開免疫療程。「沒有基金,我醫不起,只能放棄。基金讓我安心治療,不用每天算錢過日子。」她感謝基金搬走「醫不起」的恐懼,也呼籲政府應將制度法制化,才能永續守護病友的希望。
為了讓社會即時掌握進度、即時反應需求,基金會推出「癌症新藥暫時性支付專款進度追蹤資訊平台」,公開藥證核發日、藥品審查通過日、給付生效日、總等待天數與支用規模、受惠人數。
臺大藥學院沈麗娟教授表示,癌症新藥基金提升到「法律位階」不只能讓預算來源明確。另一方面,還能將癌藥基金的給付程序、時程、責任機關、行政規範完整明訂。
沈麗娟教授指出,未來新藥基金就像是幫健保「先行支付」,同時蒐集「真實世界證據(RWE)」,三年內須進行醫療科技再評估。一旦新藥經再評估後,證實符合成本效益且掌握明確財務衝擊,則可改由健保常規支付,形成制度上的無縫銜接。而若新藥未能證實所稱效益,則停止支付。
為使基金穩定,不再讓癌友被迫放棄治療,蔡麗娟副執行長呼籲,形塑永續癌症新藥基金的支持機制,提出三大方向:
1.賦予法律位階:現行以行政預算暫行運作,欠缺法源、缺乏長期穩定性因此基金會主張將癌症新藥基金明文納入《癌症防治法》,避免年度預算掣肘。目前也已獲得一百零六位立委連署支持。
2.確保財源永續:日前行政院編列預算僅再挹注50億元,與既定規劃及臨床需求有明顯距離,今年至10月1日已經收載11款新藥,明年整年支用預估將來到約40億,而明年僅再挹注50億元,此並未對齊賴總統政見,補足到百億以上,尤其癌症治療的需求逐步往早期治療與精準醫療邁進,「提早介入、延長存活」已成趨勢,代表藥品需求與人數都會上升。亦懇請健保署具體公布「未來兩年癌症新藥前瞻科技評估(Horizon Scanning)」給付優先順序、預估受益人數、年度財務影響與缺口,檢視預算是否接軌國際治療指引與臨床需求,並據以逐年調整規模。
3.強化病友參與:病友權益是癌症新藥基金制度的核心,擴大病友參與健康決策是國際趨勢。應建立病友參與制度,才能真正回應病友的治療需求,守護病友生命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