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害救濟基金會
肝病曾被稱為我國之國病,歷年來慢性肝病及肝硬化,一直被列為國人主要死因的統計追蹤項目之一,其盛行率高亦與慢性B、C型肝炎有關。患有病毒性肝炎的病人就醫時,請務必告訴醫師病史及正在服用的藥品,尤其當疾病治療需使用免疫調節之藥品時,更要特別警覺肝臟發出的求救訊號。
藥品可能引起原有的肝炎病毒再活化
54歲的王伯伯,本身為B型肝炎帶原者,並有乾燥症和二尖瓣脫垂等病史,因使用rituximab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,導致原本的B型肝炎病毒再活化,經住院治療而獲得改善。
臨床上,會引起B型肝炎病毒再活化的藥品,包括傳統的化療藥物和糖皮質素(glucocorticoids,一般俗稱的類固醇)、調節免疫功能的生物製劑(如抗CD20製劑、抗TNF製劑)和新型藥物(如酪胺酸激酶抑制劑,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)等。
以B型肝炎帶原者為例,這類患者可能因進行移植手術、治療自體免疫疾病或接受化學治療等情況下,而使用到上述這些藥品。由於這些藥品可能會影響身體的免疫力,而使原來潛伏在肝臟內不活化的B型肝炎病毒,突然大量複製,而導致肝炎急性發作,這類肝炎的進展通常快速,並有可能造成罕見的致命後果(如猛爆性肝炎)。
避免原有的肝炎病毒再活化及再活化後的治療
在開始藥品治療之前,為避免B型肝炎帶原者的肝炎復發,通常會進行B型肝炎核心抗體(Anti-HBc)、B肝表面抗原(HBsAg)和B型肝炎表面抗體(Anti-HBs)等血清檢查項目,用以輔助判斷目前病人肝臟之情況,並經由醫師評估,判斷是否需要預防性給予抗病毒藥物。
假使病人發生B型肝炎病毒再活化,會給予抗病毒藥物,而抗病毒治療需要的時間長短,則取決於所使用的藥品類型、B型肝炎DNA病毒量(HBV DNA level)以及病人潛在肝病的程度之不同而有所差異。而依據相關研究建議,停止免疫抑制治療後,仍應維持一段時間的抗病毒治療。
此外,研究顯示,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陽性(HBsAg+)並接受化學治療或免疫抑制治療藥品的病人,約有20至50%的機會引發原有的肝炎病毒復發。因此,肝病毒帶原者在免疫抑制治療期間與治療結束後,皆應持續留意肝損傷相關症狀的表現,包含噁心、食慾不振、腹部不適、倦怠及皮膚搔癢、低燒、眼白皮膚泛黃、茶色尿、灰白便等,及早發現並接受治療,避免演變為嚴重肝損傷。
別漏接肝臟的求救訊息
慢性B型肝炎帶原者之外,當民眾為高齡者、慢性C型肝炎帶原者、肝功能不佳者、非酒精性脂肪肝病患、慢性酗酒者及服用多種藥物者等,皆屬於肝臟疾病高風險族群。要注意6大用藥重點需知:
- 告知病史和用藥情況:在使用藥品前,應主動告知醫師或藥師自身病史及正在使用西藥、中草藥及營養補充品等。
- 遵循醫囑使用藥品:病人應遵循醫療專業人員的指示服藥,切勿隨意停藥、更改劑量或頻率。
- 注意藥品不良反應:特別警覺並留意如噁心、食慾不振、腹部不適、倦怠及皮膚搔癢、低燒、眼白皮膚泛黃、茶色尿、灰白便等不良反應症狀,及早警覺及早治療。
- 避免酒精和其他有害物質:為避免增加肝臟的負擔,在服藥期間應避免飲酒,並勿攝取過多含防腐劑的加工食物及來路不明之中草藥,以避免肝臟功能傷害。
- 保持良好的健康習慣:選擇營養均衡的食物,避免高脂肪、高糖分和加工食品,並維持保持適度的運動,避免過度疲勞。
- 定期就醫檢查:用藥期間定期追蹤肝功能變化,以及時了解病情和藥品療效,確保用藥安全並有效控制病情。